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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全省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三.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拟定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省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五.组织开展全省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协调推进全省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和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协调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链发展。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查看详情>>